公告通知 宝山区和衷小学2018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通知
各位家长: 根据上海市教委及市资助管理中心的精神,现将2018年春季宝山区和衷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 1、我校已将资助申请表下发给学校受资助的学生,希望学生家长在开学初到户籍所在地街道(镇)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盖章。 2、3月初学校资助评审小组收取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【城乡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人员、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家长(监护人)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】,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(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定(低收入困难家庭需先核查经济状况后认定);孤儿、烈士子女家长(监护人)应提供孤儿证明、烈士证明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残疾学生必须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,学校审核通过后填写学生资助汇总表。(户口本复印件应全本复印,复印从首页开始,不得跳页) 3、资助申请表用水笔填写(不允许用圆珠笔、铅笔)标*号为必填,用A4纸打印,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填写。
上交材料时间及要求: 2018年3月9日前上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,上交至各班班主任,以便校方审表! 宝山区和衷小学 2018年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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